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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屋稅適用住家用稅率初步自我健診步驟】

各 要 件 診 斷 情 形
序號 診斷步驟 符合條件與否
1. 最近一期房屋稅繳款書非按「自住住家用」稅率計徵房屋稅。

備註:

1.房屋所有人請於減免原因或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。

2.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,以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稅。﹙供非住家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/6﹚。

3. 經診斷皆勾選「是」者屬於供自住使用,如1-2項為「是」,第3-5項為「否」為非自住之住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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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:下午1:00-5:00‧全功能服務櫃台中午不午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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