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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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 / 說 明 / 連 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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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查詢前次移轉現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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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地政事務所
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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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索取並書寫土地贈與移轉契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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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地政事務所
贈與契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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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貼印花 (按契約總價格1/1000繳納印花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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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1.郵局:買印花稅票黏貼,並銷花。
2.地方稅務局:全功能服務櫃檯申請開立印花繳款書,到代收稅款銀行繳納。
印花繳納線上申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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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申報土地增值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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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地方稅務局
說明
訂立土地買賣移轉契約日起30日內檢附證件申報土地移轉現值
1.應檢附證件
2.網路申報
3.土地增值稅申報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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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申報贈與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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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國稅局
說明
適用贈與稅一站通案件者可在任一國稅局申報,不適用案件請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
相關檢附證件請洽詢國稅局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書表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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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移轉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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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地政事務所
說明
繳清稅款後檢齊相關證件辦理產權移轉
相關檢附證件請洽詢地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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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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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地點
地方稅務局
說明
1.地價稅的納稅人為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,須繳納全年期地價稅。
2.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,土地所有權人於9月22日前(遇例假日順延)申請核准,自該年期開始適用2‰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;逾期申請者,自次年期才能適用。
1.網路申報
2.線上申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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