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adEE.png
程序 辦理地點 / 說 明 / 連 結
1.索取並書寫房屋贈與移轉契約書 辦理地點
地政事務所
贈與契約書
2.貼印花
(按契約總價格1/1000繳納印花稅)
辦理地點
1.郵局:買印花稅票黏貼,並銷花。
2.地方稅務局:全功能服務櫃檯申請開立印花繳款書,到代收稅款銀行繳納。
印花繳納線上申辦
3.申報契稅 辦理地點
地方稅務局
說明
訂立房屋贈與移轉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契稅,檢附證件如下:
1.建物贈與移轉契約書影本(已完納印花稅)
2.房屋所有權狀影本
3.贈與雙方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或戶口名簿)
4.贈與雙方應於契稅申報書蓋章
1.網路申報
2.契稅申報書
4.申報贈與稅 辦理地點
國稅局
說明
適用贈與稅一站通案件者可在任一國稅局申報,不適用案件請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
相關檢附證件請洽詢國稅局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書表下載)
5.移轉登記 辦理地點
地政事務所
說明
繳清稅款後檢齊相關證件辦理產權移轉
相關檢附證件請洽詢地政事務所
6.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辦理地點
地方稅務局
說明
取得所有權後,如使用情形與原使用不同,可申請房屋課稅情形變更。
1.網路申報
2.線上申辦
契稅申報書 網路申報 印花稅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-線上申辦 網路申報 線上申辦
左方選單區塊

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

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政策

隱私權保護宣告

交通資訊


地 址:[407665]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3鄰文心路二段99號
電話:(04)2258-5000‧傳真:(04)2251-6926‧免付費服務電話:0800-000321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:下午1:00-5:00‧全功能服務櫃台中午不午休

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版權所有



瀏覽人次:13069016         更新日期:113-10-07
113/10/7


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通過A+無障礙網頁檢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