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在台灣光復時名稱為「台中市稅務稽徵所」,於民國36年6月改制為「台中市稅捐稽徵處」,因應組織修編,於97年更名為「臺中市地方稅務局」。又為因應縣市合併於99年12月25日起與「臺中縣地方稅務局」整併,名稱更為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」。
目前,除了總局外,還設立了8個分局,分為文心、民權、東山、大智、豐原、大屯、沙鹿及東勢分局,辦理全市土地、房屋、及車輛等地方稅稽徵業務。
政府財政以租稅收入為主,稅務局主管全市賦稅收入,對市政建設所需經費提供持續性及穩定性財源,在支應本市財政支出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,小朋友諸如我們行的道路、休憩公園、政府機關學校等公共設施建設經費來源均由此而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