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臺中購物節 歸戶有禮~臺中GO!GO!購!活動
最後異動時間:
110/10/13
發布單位:
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2021臺中購物節 歸戶有禮~臺中GO!GO!購!活動辦法
一、 活動期間【抽獎券領取時間】
110年10月10日(日)至110年11月15日(一)。
二、 活動說明:
1. 參加者於「臺中購物節APP」註冊會員,綁定雲端發票「手機條碼」載具,並完成2項以上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載具,即可獲得抽獎券1張。
2. 活動獎項:全聯禮券300元共200名。(每個帳號僅限領取獎項1份)
三、 得獎名單公布:
於本年11月20日前公告於臺中購物節相關平台、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、「中市稅輕鬆」臉書粉絲專頁或其他媒體,所有名單於公布後經由購物節APP「推播訊息」個別通知中獎者領獎事宜,中獎者需填寫相關領據交付本局,經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身分確認後再將獎項郵寄交付得獎者。如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全或不實以致無法聯絡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四、 領獎期限:
中獎者需於12月6日前辦理領獎事宜,逾期未領獎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。
五、 注意事項
(一)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同一納稅人全年給付金額(獎項)不超過新台幣 1,000 元者,得免列扣繳憑單申報;同一納稅人全年給付金額(獎項)累計超過新台幣 1,000 元者(即 1,001 元以上),無須扣繳稅款,但獎項價值將列入該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規定辦理。
(二)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執行本活動使用,不作他用;參加者於活動平台登錄個人資料同時,即同意接受活動各項辦法,及同意於本活動相關平台、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、「中市稅輕鬆」臉書粉絲專頁或其他媒體公布中獎名單;並同意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及執行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(如:姓名、手機等),作為抽獎管理、活動通知等使用,參與本活動之消費者須詳細閱讀,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抽獎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,如有違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,不得異議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。
(三) 參加者應於臺中購物節APP正確登錄個人資料,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,導致無法辨識身分、無法聯絡或獎項郵遞失敗者,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將不補發或重寄獎項。
(四) 本活動獎項之寄送地點僅限臺、澎、金、馬地區。獎項經交付後,如有遺失、盜領、自行拋棄、毀損、偽造、複製等情事,恕不補發。
(五) 參與活動之消費者,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及辦法,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,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有權利立即取消其中獎資格,除追回獎品外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(六) 活動辦法載明在臺中購物節相關平台中,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並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之權利,活動辦法如有更動,將以活動辦法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