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得獎者:如圖示。
(二)獎品:1萬元禮物卡,1名;5000元禮物卡,2名;1000元禮物卡,5名;500元禮物卡,10名。
(三)領獎方式:本局「個別」通知得獎者,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,依照領據內標示的領獎方式辦理領獎。
(四)領獎期限:110年12月27日,逾期則視同放棄。